2007年3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性别歧视:伪命题与真命题
劳剑

  最近,国内某大学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,女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是“性别歧视”,有近70%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求职过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的现象。这是3月8日《浙江法制报》披露的一则信息。报道还通过一些应届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的遭遇,来印证目前社会上确实存在着的“性别歧视”。
  要说性别歧视,确是“源远流长”。在漫长的封建时代,对女性的歧视不仅普遍存在,而且相当深重。所谓“三从四德”,条条都是禁锢妇女的锁链,至于“夫为妻纲”之类的“纲常伦纪”,更是奴役妇女的“绝妙好词”,几千年来都为“夫”们津津乐道。
  俱往矣,现在当然不可能再设什么“纲”了,“妇女能顶半边天”已喊了半个多世纪,要说还存在着普遍的严重的歧视,显然是个“伪命题”。但是,要说现在已经完全不存在性别歧视,恐怕也是“一厢情愿”,至少在一些具体问题上,比如报道中提到的就业。这说明,性别歧视还真是一个“真命题”。
  那就必须要认真对待。
  其实,现在的人“重男轻女”更多的倒不是还固守着封建的那一套“纲常伦理”,而是据以非常实际的考虑。比如,用人单位认为招个女大学生将来“麻烦事”太多,生育、产假等等,会带来“性别亏损”。对非常讲究“成本核算”的单位,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来说,这当然是一个“理由”。但是,他们想到的只是“麻烦”,而没有想一想女性的优势,或者套用他们的话说,就是没有想一想女性也可以带来“性别盈利”。比如,女性性情温和、耐心细致、善解人意、关心别人,可以带动工作的有效开展,至少,还有一个“男女搭配,干活不累”的效应。
  当然,说起来,谈论劣势优势本身就带有“歧视”的色彩,因为人的权利是生而平等的,就算是有劣势,也不能成为“区别对待”的理由。如果生育是拒绝招收女子的理由,那么,“母亲”就不可能是一个神圣的称呼,再极端地说,人类终将没有“母亲”——一个没有“母亲”的社会,将是多么可怕!
  然而,人都是现实的,斤斤于“性别亏损”的人可能不会去管身后之事,所谓三百年后,哪怕洪水滔天也“无关我事”。这时候,就必须要有制度跟进,比如通过立法以杜绝“性别歧视”。但是问题又来了,用人单位不可能“傻”到明目张胆地表露出它的“性别歧视”,就如专家所说,它会以种种借口掩盖其“性别歧视”的实质,而且就算提起诉讼,如何举证也面临着重重困难。
  这真是“山重水复”。
  “路”在哪里?让我有一点沮丧的是,有些女大学生选择的居然是所谓的“捷径”——趁早嫁个好老公,这种想法居然很有市场。
  如果把嫁人当作“就业”,把嫁个成功男人当作进了“好单位”,那么,“性别歧视”又是一个“伪命题”了。坦率地说,这已经不是社会对女大学生的歧视,是她自己把自己给“歧视”了。假若女大学生把自己的“用武之地”仅仅局限在男人的怀抱里,那么,想“进”个“好单位”,恐怕几率更小、更具风险。
  所以,要破解这个“命题”,关键还在于女大学生自己要调整好心态,正确定位,以良好的素质展现出自己的风采,让歧视者感到歧视才是严重的“亏损”。总之,应该以自己的学识储备和人格力量,让这个“命题”不成为命题。